本报讯(记者 孙思娅)45岁的女子李红(化名)在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工作了3年之后,因调换领导而无奈持续工作lv皮夾,而北京大学却不否认她是单位员工。昨天记者获悉,市一中院判决北京大学支付解除劳动经济补偿金1.6万余元。
李红起诉说,2005年3月1日,她入职北京大学生育健康研究所,然而北大并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,而是于2006年12月,与她签订保密合同。李红说,2008年5月lv旗艦店,由于所长调动,生育研究所改换她办公室的门锁,谢绝让她进入工作场所,所以她只好在家从事辅助研究所购置科研耗材等工作。
李红认为,北京大学不给她部署工作,也不向她支付工资,实际上是单方解除了劳动关系。在申请劳动仲裁被驳回后,李红起诉到法院,要求解除双方劳动关系,并要求北大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2万余元。
北大称,李红与北大不存在劳动关系,她实际是另一家技巧公司的员工,而且李红的社会保险也都是在这家公司上的。北大称lv官網,李红实际上只是参加了北大的一些科研名目协作lv名牌包包特價館光臨,双方签署的保密协定是为了配合项目不过泄。
为了反驳北大的说法,李红请来生育研究所的前任负责人为本人作证。该负责物证实,李红确切是生育研究所聘请的职工lv蜜語包包。生育研究所不独破的法人资历,才通过技术公司为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,而用度还是生育研究所支付的。
法院认为,2005年3月,李红到生育研究所工作,生育研究所按月向李红发放约3000元左右的工资,并对李红的工作情形进行年度考察,所以实际上李红始终在接收生育研究所的治理、指挥跟监视。
法院指出,2008年5月,生养研讨所因引导更替,制止李红进入办公场合办公,也未再向李红支付工资。因而法院以为,李红有权请求解除劳动合同,并裁决双方的劳动合同于李红申请劳动仲裁的2010年5月31日解除,北京大学依照李红的工作年限向她支付解除劳动关联的经济弥补金1.6万余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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