硕士生讨还离职违约金被驳回
受赞助实现学业后不认《培育协定》
早报记者 顾文剑 通信员 章伟聪
因对原单位收取离职违约金不满,侯小坤(化名)将资助他完成学业的某科技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公司返还他已支付的离职违约金13776元。近日lv2012女王新款目錄,上海长宁区法院一审讯决驳回侯小坤的诉讼请求。
2004年9月,侯小坤考入东南大学攻读硕士研讨生。因为家里经济前提不好,无力支付学费、住宿费,侯小坤加入了科技公司与东南大学的一个结合培养名目,从自费研究生转为科技公司出资培养的研究生。
2006年8月,侯小坤与科技公司签订了《培养协议》lv2012官方kason新款目錄,科技公司为侯小坤支付了膏火、住宿费、学科资助费以及助学金等共计56700元。2007年4月,侯小坤从东南大学毕业后lv2012女王新款目錄,按约到科技公司工作,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LV2012女王新款目錄。
2009年11月,想换个环境发展的侯小坤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,因为未满约定的5年服务期限,公司要求他按残余服务期比例支付违约金26750元,侯小坤如数给付后离职而去。
今年2月,侯小坤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返还离职违约金26750元未获支撑,遂以本人并未就违约金数额与单位达成一致为由诉至法院,要求返还离职违约金13776元bv官方網。
科技公司向法庭辩称,双方签署的《造就协议》以及之后的劳动合同,都对原告的服务期限以及提前离职违约金的盘算作了商定。原告到达离任目标后请求退还违约金,既缺少诚信,也不法律根据,要求法院驳回被告的诉讼恳求。
法院以为,侯小坤达到离职目的,被迫支付违约金后起诉要求返还,其行动有违老实信誉准则,依法不予支持,遂作以上裁决。